各黨支部:
根據校黨委組織部《關于開好2018年度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的通知》(黨組字〔2019〕3号)要求,經部黨總支研究,現就開好我部2018年度基層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确把握主題和基本要求
這次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要認真對照“四講四有”黨員标準,緊緊圍繞強化創新理論武裝,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勇于擔當作為,以求真務實作風堅決把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來進行。召開基層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是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保證黨的團結統一、保障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基本要求,是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發揮政治功能、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統一行動、推進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在基層落地落實的實際行動。
各黨支部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準确把握主題内涵,精心部署安排,确保開出高質量、評出新氣象,達到統一思想、凝聚力量、增進團結、振奮精神的目的。
二、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
一是突出重點内容,組織集中學習。各黨支部組織召開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之前,要結合黨支部工作實際認真組織黨員開展學習,重點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敢于擔當負責,狠抓工作落實,突出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提高基層黨建工作質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重要指示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在2018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學習掌握《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産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黨内法規。通過深化學習,準确把握中央要求和黨内法規,把黨支部職責任務和合格黨員标準搞清楚,打牢開好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的思想基礎。會前學習達不到要求的,不得召開組織生活會。對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集中學習的黨員,黨支部要采取靈活方式,及時向他們提供學習資料傳達相關要求。
二是開展談心談話,廣泛征求意見。要認真落實談心談話制度,黨支部委員之間、黨支部委員與黨員之間普遍進行一次談心談話。談心談話要誠懇聽取黨員對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員的意見建議,注意了解黨員工作生活情況、思想狀況和心理狀态,既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又溝通思想、交換意見。對退役軍人黨員、家庭生活困難黨員、身心健康存在問題的黨員,以及受到紀律處分或者組織處置的黨員等,黨支部委員特别是支部書記要重點談,表達組織關懷。做好心理疏導,針對思想實際給予幫助和引導。
三是深刻查擺問題,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黨支部委員會着重從發揮政治引領作用、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工作部署、定期開展黨的組織生活、嚴格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監督、聯系服務師生、改進工作作風等方面,查擺存在的問題。黨員着重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和履職踐諾、擔當作為、真抓實幹、遵規守紀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各黨支部要着重從黨支部建設和黨員管理兩方面對照檢查,認真查擺黨支部領導是否有力、支部工作是否規範、作用發揮是否到位,查擺黨員教育管理、積極分子培養、黨員發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等方面的問題和不足。黨員采取個人自評、黨員互評的方式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自我批評要落細落小、見人見事見思想,相互批評要坦誠相見、開門見山,要聯系具體人、具體事,直接點問題、擺表現,不說空話套話,不搞一團和氣。對批評意見要正确對待、虛心接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四是認真組織評議,用好評議評定結果。黨支部書記代表黨支部委員會向黨員大會述職後,黨員對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作風等按照“好、較好、一般、較差”等次進行評議,評議結果作為部黨總支考核黨支部班子的參考依據。對黨員按照“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進行民主測評後,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員大會根據民主測評情況,綜合黨員日常表現,實事求是地對每名黨員提出評定意見并向本人反饋。評定的優秀黨員應掌握在所屬支部正式黨員的1/3以内,将由部黨總支進行表彰。要對評定為“基本合格”的黨員進行教育幫扶,對評定為“不合格”的黨員按規定程序作出相應組織處置。對受到黨内警告處分的黨員,不評定為“優秀”等次;對受到黨内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黨員,處分期内不評定等次。
對支部工作不規範,戰鬥堡壘作用發揮不到位的黨支部不能評定為“優秀”;對“四個意識”淡漠,黨員作用發揮不到位的黨員不得評為“優秀”。黨支部要充分發揮主導作用,民主評議前逐一分析黨員情況,對存在突出問題黨員及其現實表現做到心中有數。
五是制定具體措施,抓實問題整改和承諾踐諾。根據查擺出的問題和黨員群衆的意見建議,黨支部委員會要制定整改措施,黨員要作出整改承諾。整改措施要對着問題去,落在具體實事上,做到實打實、可操作,定一條、做一條、兌現一條,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黨支部整改措施要向黨員群衆公開,向上級黨組織報備。黨支部書記是黨支部委員會整改第一責任人,向上級黨組織和黨員大會述職時,應報告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黨員兌現承諾情況應在黨員大會或黨小組會上進行報告。對整改敷衍應付、問題原地打轉、黨員群衆不滿意的,上級黨組織要及時批評糾正。
三、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
一是部黨總支将嚴格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派人列席指導所屬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對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準備不充分、搞應付的,要及時糾正;對民主評議黨員失真失實的,要責令重新進行。
二是要防止和糾正形式主義,除會議記錄外,不硬性要求黨支部搞工作方案、總結報告等材料,不硬性要求黨員撰寫個人發言材料,不對基層黨支部搞“痕迹管理”。
三是黨支部根據黨員人數等實際情況,以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黨小組會形式召開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可以結合組織生活會一并進行,一般以黨員大會形式,按照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民主測評的程序開展。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要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并将評議結果書面報黨總支備案。
思政部黨總支
201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