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活躍思政部教職工業餘文化生活,促進各工會小組之間的競争與團結合作,增強教職工的身體素質和身心健康,加強教職工之間的感情交流和凝聚力,以便更好的做好教書育人工作。拟定于2013年12月26日舉辦象棋、跳棋和撲克比賽活動,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賽項目:中國象棋、跳棋、撲克。
二、比賽時間:2013年12月26日下午2:00—5:00
三、比賽地點:撲克比賽在會議室、象棋比賽在辦公室,跳棋比賽在工會之家。
四、參賽人員:思政部全體人員。
五、報名、分組抽簽時間:以工會小組為單位組織報名。各工會小組根據本工會的實際情況,先開展活動,做好選拔工作。在此基礎上,每個工會小組推薦象棋選手1—2名,跳棋選手2名,參加決賽。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員參加撲克比賽。比賽前現場報名,然後參賽選手按抽簽分組進行比賽。
六、比賽規則及有關事項:
1、按照各種比賽活動的相關規定和本地娛樂習慣制定比賽規則,并在賽前宣布,遲到十分鐘者視為自動棄權。
2、所有參賽選手應做到尊重、服從裁判。
七、獎勵辦法: 依據參賽人數設定各項一等獎、二等獎和紀念獎人數。
八、為保證本次比賽的順利進行,請各工會小組負責人認真組織好本次活動。
附: 比賽規則
一、象棋比賽規則
(一)、基本規則:遵循“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原則,講究棋風、棋德,賽出風格,比出水平。
(二)、時間規定:比賽時用秒表或手表計算雙方走棋時間。每方走一着棋的時間不得超過30秒,如有一着棋超過時間,判負。
(三)對弈:在對局時,由執紅棋的一方先走,(如果加賽,則按照公平原則,另一方先走),直至分出勝負或走成和棋為止。
(四)勝負判定:對局時,一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就算輸棋,對方得勝:
1、帥(将)被對方“将死”;
2、帥(将)被“将軍”,無法避免地同對方将(帥)直接對面;
3、被“困斃”;
4、走棋違犯禁例,應當變着而不變(不能連着三次重複走一步棋);
5、在同一局棋中,單方面出現第三次“違例”;
6、自己宣布認輸;
7、因違犯紀律被判輸棋。
(五)對局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就算和棋:
1、屬于理論上公認的雙方均無取勝可能的局勢;
2、提議作和,應使雙方機會均等。隻要是一方提和,另一方已宣告同意,雙方都不許反悔。
3、雙方走棋出現循環反複已達三次,可由任何一方提議作和,經審查局面屬實,即使另一方不同意,裁判員也有權判為和棋。如雙方都沒有提和,而循環反複局面還在延續,裁判員有權不征得雙方同意就決定判和;但如所走着法已同上述循環反複局面無關時,則不能按照本款處理。
(六)賽制與計分:由于時間關系,本次比賽實行一局定勝負。若出現平局現象,雙方選擇加賽一局或以抽簽方式分出勝負。
二、跳棋比賽規則
(一)、基本規則:遵循"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原則,講究棋風、棋德,賽出風格,比出水平。
(二)時間規定:比賽時用秒表或手表計算雙方走棋時間。每方走一着棋的時間不得超過15秒,如有一着棋超過時間,判負。
(三)、比賽規則:在對局時,由抽簽方式決定哪一方先走(如果加賽,則按照公平原則,另一方先走),每次隻能移動一顆棋子,移動方式為:走動一格,或跳躍數格。棋子的移動隻允許隔一棋子一跳的通常走法。最先将己方所有棋子移動到對方三角區域的人獲勝。
(四)、賽制與計分:由于時間關系,本次比賽實行一局定勝負制,若出現平局現象,雙方選擇加賽一局或以抽簽方式分出勝負。
撲克牌比賽根據報名情況以及參賽選手選擇的遊戲方法(選娘娘、宣戰等)再定,規則依據報名具體情況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