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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評選“河北省優秀教育世家”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5-09-06 作者: 來源: 點擊:

各位老師:

近日,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教育工會下發了《關于評選“河北省優秀教育世家”的通知》。有意願申報的教師,請将申報材料按通知要求打印好,于3月14日送交到部辦公室。

河北省教育廳

河北省教育工會

冀教工〔2013〕1号

關于評選“河北省優秀教育世家”的通知

各設區市教育局、教育(教科文衛)工會,省直機關工會、直屬高校工會:

為充分調動全省廣大教師投身教育事業的積極性,鼓勵他們世代獻身教育事業,在全社會形成尊師重教、光榮從教的良好氛圍,省教育廳、省教育工會決定,評選表彰一批“河北省優秀教育世家”。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已獲得過“河北省優秀教育世家”稱号的不再參評)。

二、評選條件

1、直系(指家庭成員有血緣關系的,如:本人、父親、祖父或祖母;本人、母親、外祖父或外祖母;其餘均不視為直系)連續三代(含三代)以上終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有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或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所在學校證明),其中有一代仍在教學一線。

2、三代中,其中至少有1名成員獲得過設區市(地)及其以上勞動模範、模範教師、優秀教師、三育人标兵等綜合性榮譽稱号的。

3、教育世家為雙(多)子女,子女都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要分别單獨申報。

三、申報方法及要求

1、凡符合上述條件的,本人向學校工會提出申請,經校工會會同校人事(教務)部門審核後,進行校内公示(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校内公示無異議的,填寫“河北省優秀教育世家”申報登記表二份(雙面打印),并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A4紙雙面打印)和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榮譽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按申報登記表、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榮譽證書的順序裝訂,上報上一級教育(教科文衛)工會,由上一級教育工會和教育行政部門共同審核。

2、各設區市教育(教科文衛)工會、省直機關工會、直屬高校工會負責将“河北省優秀教育世家” 申報名單統計表、申報登記表、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榮譽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事迹材料于3月20日前一并報送省教育工會,由省評審領導小組審查批準後,頒發榮譽證書。同時請将“申報名單統計表”和事迹材料電子版發送至省教育工會郵箱:hbjkww@126.com。

3、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宣傳、組織工作,嚴格審查,按要求上報,堅決杜絕弄虛作假,一旦發現虛報錯報要追究直接責任者和主管領導的責任。

四、組織領導

本次評選成立由省教育廳、省教育工會有關領導和同志組成的評審領導小組。

組 長:劉教民 省教育廳廳長

副組長:溫志國 省教育工會主席

王廷山 省教育廳副巡視員

成 員:王利遷 省教育廳人事處處長

鄭嶽雲 省教育工會副主席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工會。

聯系人:程啟學、魏曉軍(省教育廳)聯系電話:0311-66005057

胡亞傑(省教育工會) 聯系電話:0311-67569062

各地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認真負責地做好“河北省優秀教育世家”的審查、報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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