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當前位置: 首頁 > 學術科研 > 科研公告 > 正文

關于申報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7-02-24 作者: 來源: 點擊:

各院(系、部)、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印發的相關通知,我校開始組織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申報工作,現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别及資助額度

本次項目分為:(1)思想政治工作課題,每項資助經費原則上為10萬元,研究周期為3年;(2)輔導員骨幹專項課題,每項資助經費原則上為2萬元,研究周期為1年。

課題可根據課題指南(見附件)提出的重點研究方向申報,也可在符合課題立項宗旨前提下,結合實際自拟題目,并在課題名稱後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點研究方向的序号。

輔導員骨幹專項課題由高校專職輔導員(指在院系一線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包括院系黨總支副書記、學工組長、團總支書記等)自拟題目申報。課題應立足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實際問題設計研究題目,切忌空泛。

二、申報條件

1.本次項目限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申報;每所高校最多申報每類課題的2個項目;教育部高校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可單獨申報1項。

2.申請者必須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者限報1個項目,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3.申請者和申報項目必須符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思政司函〔2014〕2号)的相關規定。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後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等各類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14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含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後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項目等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4)申請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其他類别項目者。

5.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本專項。

6.連續2年(指2015、2016年)申請教育部一般項目(含專項任務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者,本次暫停1年本專項申請資格。

三、申報辦法和申報程序

本專項以高校為單位進行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具體申報辦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啟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

2.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ww.sinoss.net)(以下簡稱社科網)“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台項目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台。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為準。

3.2017年1月26日開始受理項目網上申報。申請者可登錄社科網申報系統下載《申請評審書》,按申報系統提示說明及《申請評審書》填表要求用計算機填寫、打印,并通過申報系統上傳《申請評審書》的電子文檔。

其中,申報輔導員骨幹專項課題的高校專職輔導員在填寫《申請評審書》“申請者本人近三年來主要研究成果”欄時,請同時填寫個人工作實績。

4. 項目經費執行《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财教〔2016〕317号,簡稱《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行嚴格規範的預決算管理。項目申請者應在資助限額内,根據實際需求準确測算總經費預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經費預算。經費預算是否合理是評審的重要内容,不切實際的預算将影響專家評審結果。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是項目中期檢查和結項鑒定的重要内容,并作為後續撥款的重要依據。

5.請各單位集中報送,不受理個人申報。各單位務于2017年3月2日前将《申請評審書》電子版提交科研處。。評審書經學校審核合格後,由科研處統一上傳至教育部項目申報系統。

6.各單位請務必于2017年3月6日前将與上傳電子版一緻的《申請評審書》打印1式2份(A4紙打印,左側裝訂)報送科研處。同時于學校科研科管理系統中填報項目申報信息,否則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各申報單位網上提交的《申請評審書》和簽字蓋章的紙質件數量與内容要确保一緻,否則不予受理。

2.本次項目評審采取匿名方式。為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申請評審書》B表中不得出現申請者學校、個人有關信息,否則作廢。

3.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确保無知識産權争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三年申報資格。

附件:申報材料

科研處

2017年2月24日


附 件: 2017年度申報材料.rar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