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要求
1.請各院(系、部)通知相關教師、學生按時到達考場。
2.各院(系、部)要組織專人加強對考場的巡視,确保考場的正常秩序。
3.要求考試學生必須持“一卡通”(或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4.要求主考教師按時将試卷、考場記錄單、考試簽到表送達考場。
5.要求監考教師認真履行監考教師職責,檢查學生證件,維持考場紀律,填寫《考場記錄單》,組織考生簽到。
6.要求單人單桌單行,桌鬥朝前。重排座位即随機指定任何一個學号的學生坐在靠門的第一桌,其後按學号順序就坐,并将座位排列安排寫在黑闆上。
附件詳見教務處網站